政策解读
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建筑施工企业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的通知
一句话结论:《配备办法》自2026年3月26日施行,约束房建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安管人员(A/B/C证)配备,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与延期须按《办法》配备人员。办法全文以 PDF 附件发布,实质配备口径见本站《配备办法常见问题解答》。
文号:建质规〔2025〕3号 索引号:000013338/2025-00768 发文日期:2025-09-26 实施日期:2026-03-26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(管)委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,上海市交通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:
现将《建筑施工企业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2025年9月2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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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(管)委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,上海市交通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:
现将《建筑施工企业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9月26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关于《办法》全文:《建筑施工企业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》正文以 PDF 附件形式随文发布(见原文页面附件下载)。本站已整理官方口径的逐条答疑,见 《配备办法》常见问题解答(14 问)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ohurd.gov.cn/gongkai/zc/xzgfxwjk/art/2025/art_9342651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