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解读
上海市安管人员重要提示
一句话结论:自2026年9月1日起,上海安管人员(A证、B证、C证)考核发证、证书延期、省内及跨省变更受聘企业的社保校验规则调整为两种情形之一:上月为「已缴费(已记账)」且社保单位为申办企业,或上月「已登记」且上上月「已缴费(已记账)」。仅有参保登记而无实际扣费记录的,无法通过社保比对。
本市安管人员
重要提示
必看!
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,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要求,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,坚决打击证书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,本市自2026年9月1日起,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(A证、B证、C证)证书考核发证、证书延期、省内变更受聘企业、跨省变更受聘企业(进沪)等事项的社保校验规则进行调整。
一、新规则的具体内容
自2026年9月1日起,申请本市安管人员证书时,社保比对须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,方可视为符合要求:
情形一(常规情形):申请人在聘用单位的上月社保为 “已缴费(已记账)” 状态,且社保对应单位为业务申办企业。如当月已完成社保登记,社保对应单位也应为业务申办企业。
情形二(过渡情形): 申请人在聘用单位的上月社保为 “已登记” 状态,且上上月社保为 “已缴费(已记账)” 状态,且两个月的社保对应单位均为业务申办企业。如当月已完成社保登记,社保对应单位也应为业务申办企业。
简而言之,申请人须在聘用单位有至少一个月的社保实际扣费记录(即“已缴费/已记账”状态),方可申报安管人员证书相关业务。仅有参保登记手续而无实际缴费记录的,将无法通过社保比对。
二、常见问题解答
1、问:我单位本月刚为新员工办理了社保登记,显示“已登记”,可以马上申报安管证书吗?
答:不可以。仅有“已登记”而未有“已缴费(已记账)”的,不满足申报条件。需待社保费用实际扣缴到账后,方可申报。
2、问:上月已缴费、当月还未缴费,可以申报吗?
答:可以。满足情形一(上月已缴费)即可申报。
3、问:上月刚登记、上上月已缴费,可以申报吗?
答:可以。满足情形二(上月已登记+上上月已缴费)即可申报。
4、问:法定代表人是否适用同样规则?
答:法定代表人的社保核查规则有所不同,具体以业务办理时的系统提示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