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解读
住建部通报 19 家企业 23 项资质申报弄虚作假
一句话结论:2019 年 11 月 20 日住建部通报 19 家企业 23 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,其中 16 家申报 20 项房建/市政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,对全部 19 家企业 1 年内不受理其资质申请,并将其不良行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。
2019 年 11 月 20 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向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武汉恒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 19 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》(建办市函〔2019〕635 号),对 19 家企业的 23 项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进行通报。
一、通报背景与适用范围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)等规定,住建部对近期核查发现的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企业进行集中通报,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涉案企业在 1 年内不受理其资质申请。
二、19 家涉案企业名单(部分)
通报列举的 19 家弄虚作假企业涵盖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机电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等多个总承包一级资质类别,主要违规情形包括两类:
- 企业申报业绩材料弄虚作假(13 家):编造工程业绩、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履历等材料;
- 企业告知承诺制申报弄虚作假(6 家):在采用告知承诺方式申报资质过程中提供虚假承诺。
三、处罚措施
对涉案 19 家企业,住建部明确三项处罚:
- 1 年内不受理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;
- 不良行为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;
- 由属地住建主管部门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进一步处理。
四、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启示
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高压线。住建部自 2018 年起对申报业绩开展常态化核查,2024 年起通过「四库一平台」实现项目数据、人员证书、社保、纳税多源比对,企业申报任何环节造假都将被系统识别。建议企业从源头规范项目管理与人员履历,杜绝「挂证」和「业绩包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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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 FAQ
问
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有哪些常见情形?常见情形包括:编造工程业绩(虚构中标通知、合同、竣工验收等材料)、伪造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与社保、伪造企业净资产审计报告、在告知承诺制申报中提供虚假承诺。
问
资质弄虚作假被通报后多久能重新申报?依据住建部本次通报口径,涉案企业 1 年内不受理其相应资质申请;情节严重的,依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六条撤销已取得的资质,且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。
问
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什么?俗称「四库一平台」(企业库、人员库、项目库、诚信库、监管平台),是住建部统一的企业与人员资质监管数据系统。资质弄虚作假记录将进入该平台向社会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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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最近更新:2026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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